发布日期:2023-09-26
多项香港补贴合计860万,支持在港企业发展!+ 查看更多
多项香港补贴合计860万,支持在港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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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8 17:24
为了帮助香港公司的发展,香港政府推出了多项专项资金补贴,以下是三大热门补贴,合计860万港元:
1、BUD-发展品牌专项基金
2、EMF-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3、TVP科技券
如果您恰好有香港公司,不妨来了解一下这些政府补助政策的具体介绍和申请要求吧~
一、BUD专项基金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12年6月正式成立「BUD专项基金」,并于2022年11月7日推出进一步优化措施。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上限由六百万元增至七百万元,而每间企业的获批项目上限由六十个增至七十个。总的来说,BUD专项基金包括 「内地计划」和 「自贸协定计划」两部分 ,主要是协助香港企业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营销市场。
1、内地计划:资助个别香港企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和拓展内销的项目,从而提升他们在内地的竞争力,促进他们在内地业务的发展。
2、自贸协定计划:由2022年6月27日起,「BUD专项基金」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的资助地域范围涵盖以下的经济体: 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加拿大、智利、丹麦、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四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科威特、澳门、墨西哥、荷兰、新西兰、瑞典、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
1、BUD-发展品牌专项基金
2、EMF-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3、TVP科技券
如果您恰好有香港公司,不妨来了解一下这些政府补助政策的具体介绍和申请要求吧~
一、BUD专项基金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12年6月正式成立「BUD专项基金」,并于2022年11月7日推出进一步优化措施。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上限由六百万元增至七百万元,而每间企业的获批项目上限由六十个增至七十个。总的来说,BUD专项基金包括 「内地计划」和 「自贸协定计划」两部分 ,主要是协助香港企业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营销市场。
1、内地计划:资助个别香港企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和拓展内销的项目,从而提升他们在内地的竞争力,促进他们在内地业务的发展。
2、自贸协定计划:由2022年6月27日起,「BUD专项基金」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的资助地域范围涵盖以下的经济体: 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加拿大、智利、丹麦、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四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科威特、澳门、墨西哥、荷兰、新西兰、瑞典、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
申请资格:
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
成立年限上:香港公司成立一年以上;
股权上:自然人占香港公司30%以上股权且占内资公司50%以上股权;
营业额上:“内资公司+香港公司”合计超过300万(香港公司至少100万);
在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
*实质业务运作是指有真实营运及生意交易,包括企业在香港有否聘用员工、缴纳税项或进行产品/服务买卖交易。空壳公司不会被视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保险机构不适用该项补贴。
申请范围:
不设行业限制
申请的项目须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或拓展内销市场以发展中国内地/东盟业务为目的。
发展品牌
品牌发展策略与计划制订、品牌定位及形象设计及市场调研、品牌推广等。
升级转型
新产品设计、新技术引进、管理体系提升、生产自动化。
拓展市场
市场研究、内销策略与计划制订、内销渠道建立、产品/ 服务推广等。
二、EMF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
成立年限上:香港公司成立一年以上;
股权上:自然人占香港公司30%以上股权且占内资公司50%以上股权;
营业额上:“内资公司+香港公司”合计超过300万(香港公司至少100万);
在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
*实质业务运作是指有真实营运及生意交易,包括企业在香港有否聘用员工、缴纳税项或进行产品/服务买卖交易。空壳公司不会被视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保险机构不适用该项补贴。
申请范围:
不设行业限制
申请的项目须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或拓展内销市场以发展中国内地/东盟业务为目的。
发展品牌
品牌发展策略与计划制订、品牌定位及形象设计及市场调研、品牌推广等。
升级转型
新产品设计、新技术引进、管理体系提升、生产自动化。
拓展市场
市场研究、内销策略与计划制订、内销渠道建立、产品/ 服务推广等。
二、EMF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自2021年4月30日起,基金的资助范围扩大至由具良好往绩的机构举办,以本地市场为目标及具规模的展览会;和由香港贸易发展局及有良好信誉和往绩的展览主办机构举办的网上展览会;以及放宽只限中小企业申请的要求,为期两年。由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每间企业累计资助上限由80万上升至100万,每宗申请最高可批10万。
申请资格:
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按照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记的非上市企业。
实质业务运作:在申请基金时,企业须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空壳公司或在香港境外从事主要业务运作的企业,均不会被视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资助记录:如企业以前曾获基金资助,所获的累计资助金额不能超过基金规定的累计资助上限。拥有相近商业登记资料(例如业务性质、地址、联络电话、股东/董事)的申请企业,会被视为关连企业。
企业并非申请涉及的推广活动及与该活动有关服务的主办/协办机构/服务供应商或与主办/协办机构/服务供应商有关连的公司。
申请范围:
网站-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
参加在本地以海外市场为主的展览会
刊登针对境外市场的广告 / 电子平台 / 媒体刊登广告
建立及改良面向境外市场的网上商店和流动应用程序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不接受宣传、日常营运、僱员薪金、租金及一般行政开支以资助额扣减。
三、TVP科技券
科技券由创新及科技基金设立,于20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持本地非上市企业/机构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将业务流程升级转型。
科技券以3(政府):1(企业/机构)配对模式为项目提供资助,每家企业/机构最多可获批6个项目,每家企业/机构累计资助上限60万港元。
申请资格:
根据 《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或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 根据有关条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
并非本港上市公司,亦并非政府资助机构或任何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
及在提交申请时在本港有实质业务运作,而该业务须与申请项目相关。
资助范围:
科技顾问服务(选择性委聘)
定制设备硬件/软件、及科技服务或方案(属项目必要组成部分)
现成设备/硬件、软件及科技服务或方案(属项目必要组成部分;<=项目总成本50%
项目审计(核准资助额)>$50,000;费用上限:$3,000
上述3项专项基金补贴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的企业满足申请要求,不妨直接联系我们作免费咨询!
科技券以3(政府):1(企业/机构)配对模式为项目提供资助,每家企业/机构最多可获批6个项目,每家企业/机构累计资助上限60万港元。
申请资格:
根据 《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或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 根据有关条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
并非本港上市公司,亦并非政府资助机构或任何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
及在提交申请时在本港有实质业务运作,而该业务须与申请项目相关。
资助范围:
科技顾问服务(选择性委聘)
定制设备硬件/软件、及科技服务或方案(属项目必要组成部分)
现成设备/硬件、软件及科技服务或方案(属项目必要组成部分;<=项目总成本50%
项目审计(核准资助额)>$50,000;费用上限:$3,000
上述3项专项基金补贴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的企业满足申请要求,不妨直接联系我们作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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