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BUD专项基金申请锦囊|明确申请各项规划及流程

发布日期:2023-07-31 11:22
本期将为大家介绍BUD专项基金的相关内容,包括:BUD专项基金申请前需要确定的计划、BUD专项基金申请以及拨款流程、BUD专项基金的资助原则以及BUD专项基金计划范围。

BUD专项基金申请规划
第一步:确定发展目标
申请项目的发展目标需符合BUD基金的三大资助范畴中至少一项。即:
发展品牌(注册品牌商标、设计品牌形象、优化公司网站等)、
升级转型(专利申请、引进新技术、产品创新等)、
扩展营销(参加展览会、宣传推广活动、制作宣传物料等)

第二步:计划项目的内容
在确定好申请项目的发展目标后,需要细化计划项目的内容,例如:
确定申请资助的项目;
项目的推行日期;
是通过“申请易”申请,还是通过“一般申请”途径申请。

第三步:指定项目预算
确定好计划项目的内容后,通过制定完善的实施规划,落实各项措施的预算金额。

BUD专项基金申请及拨款流程
-网上提交申请资料
若执行机构认为资料不够充分,申请者会收到执行机构反馈通知,并且需要在14日内补充提交所需要的资料。
-接获审批结果
执行机构认为资料齐备后,约60个工作日(大概3个月)可以收到审批结果。
-签订资助协议
如申请成功,须办理签约手续,签订资助协议后才能安排拨款。
申请时可以选择首期拨款,首期拨款会在签订资助协议后大约1个月安排,首期拨款最高可申请项目核准总额的75%。(选择“申请易”途径的项目不设首期拨款)
如果申请时没有选择首期拨款且项目整体时间在18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中期拨款,拨款最高可申请项目核准总额的50%。(特区政府需要在接纳申请者提交的进度报告以及年度审计账目后,才会发放中期拨款)
-终期拨款
特区政府在接纳申请者提交的最终报告以及最终审计账目后,会发放剩余的终期拨款。

BUD专项基金资助原则
BUD专项资金的资助原则,除了已经介绍过的“以对等原则为基础”(政府最多资助个别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企业须以现金形式承担不少于该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外,还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01
在“内地计划”以及“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中,每间企业最高累计资助金额上限(连同审计费用)合共为港币七百万元,而单独每一个项目资助上限(连审计费)为港币壹佰万元。
02
“相关企业”:即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登记为不同业务企业,但由相同持有人持有30%或以上拥有权(追溯到持主要股份公司的各个主要自然人股东资料),并有相同业务性质将被视为同一间企业,以计算累积资助总额。(以港币七百万元的最高累积资助金额为准)
针对“相关企业”可以简单理解为:
如果两家公司,虽然是独立登记,但是都有相同持有人而且持有超过30%股权且业务性质相同,这样两家公司的资助金额需要合共累计,不能分开单独结算。
03
在整个BUD专项基金计划推行期间,每家企业最多可以获资助70个核准项目,“内地计划”以及“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
也就是说:
同一家企业,如果你分别申报“内地计划”和“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两个计划加起来最多也只能获得70个项目的资助,不是分别计算70个。
04
注意:政府会为获批准项目所需的账目审计费用,提供全额资助,每次审计费用一般项目最多为港币一万元,通过“申请易”申请的项目最多为港币5000元,审计费用计算入企业累计资助金额。

BUD专项基金申请资格
申请BUD专项基金(无论是“内地计划”还是“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01
所有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 310 章)在香港登记,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如上市企业的附属机构并没有上市,亦合资格申请资助。)
不论从事制造或服务行业,或是否已在内地、自贸协议及/或投资协议市场具有业务,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
主要在香港以外营运业务的企业或空壳公司将不视为在香港拥有实质业务。
02
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企业在申请资助期间在香港拥有实质业务,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员工记录、报税表、或商业交易文件如商业合约、发票等。
03
如果项目措施将由申请企业在内地、自贸协议及/或投资协议市场的业务单位(即当地业务单位)执行,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企业与当地业务单位有直接投资关系。如申请企业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将被视为与当地业务单位有直接投资关系并符合资格申请资助:
A.申请企业持有当地业务单位50%以上的拥有权;或
B.持有申请企业 30%或以上拥有权的股东(自然人),亦同时持有当地业务单位 50%以上的拥有权;或
C.申请企业及当地业务单位由同一群股东(自然人)100%持有。
针对第三点要求,可以理解为:
如果你的香港公司申请的资助项目,需要在你的内地业务单位完成,那么这家业务单位必须是香港公司直接投资的企业,或者是控股企业,或者属于同一(群)股东100%持有。也就是说,你不能委托跟香港公司没有联系的第三方公司完成这项资助项目。
不过,即使业务单位不是符合上述股权份额上要求,但是申请的香港公司或者公司的主要股东(自然人)与当地业务单位有其他投资关系,计划管理委员会亦可考虑是否符合资格申请资助,申请企业必须提供投资关系证明文件给予计划管理委员会考虑。
如果企业需要聘请符合资格的服务提供者指定发展计划,提交审批资料的时候,需要连同相关服务提供者企业的信息一并提供。
04
在资助项目申请提交后至整个项目进行期间,申请的企业需要持续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05
生产力局(BUD专项基金的审批执行单位)有权要求申请企业提交额外证明文件来进一步证明其申请资格,或者给评审厘定申请企业是否符合审批资格。

BUD专项基金计划范围
正如前文所说,BUD专项基金计划共涵盖三大范畴包括:
-发展品牌
(1)品牌发展策略和定位 – 企业品牌愿景、产品及服务策划;
(2)品牌建立、设计和传讯 – 品牌形象及风格发展、品牌重建;
(3)品牌管理 – 品牌评估、品牌保护;以及
(4)品牌监控 – 品牌产权研究及品牌可持续性调查。
-升级转型
(1)商业模式升级转型 – 由原设备制造商(OEM)转化为原设计制造商(ODM)及/或自有品牌制造商(OBM);
(2)产品创新及重新定位 – 产品策略、新产品开发;
(3)物料管理 – 供应链规划及执行;
(4)技术升级 – 制造技术升级、流程及业务自动化;
(5)管理升级 – 世界级管理系统、业务流程重组、质量改善;以及
(6)物流管理 – 仓储管理、车队管理及分销管理系统的提升。
-拓展营销
(1)营销策略规划– 营销策略制定;
(2)营销业务营运管理 –营运转型;
(3)营销渠道管理 – 市场推广策略及研究、销售及分销渠道开发、宣传及推广活动实施;
(4)营销团队建立及管理 – 员工发展及绩效管理。
以上就是从正面举例说明三个领域分别都有哪些项目是属于资助范畴中,下面就从反面举例,以下一些明确的项目开支,是不能获得资助的项目开支:
第一大类:申请企业现有日常运作开支
申请企业在香港、自贸协议及/或投资协议目的地及内地现有的业务单位的日常或例行运作开支,包括或不限于:
(1)现有员工的薪金、生产/制造作销售用途产品的直接开支(购买/租赁机器/设备作升级转型用途除外)、租赁/装修费用、水电煤等费用、商业登记或营运执照费用、办公室文具、产品运输费用(展览会及其他展销活动所需之货运及物流费用除外);
(2)税、产品责任保险费、银行服务费、按揭费用、贷款或透支利息、信贷保证费用、诉讼有关的律师费(例如侵犯商标、项目开展前已衍生的品牌科技采购或授权使用费等)。
第二大类:购买/租赁机器/设备
(1)日常运作使用的机器/设备(例如:一般运作应用的计算机软硬件、相机、投影仪、传声器、零售系统、收款机等);
(2)机器/设备的保险费;
(3)现有机器/设备的保养费;以及
(4)现有产品的模具费
第三大类:其他直接支出
(1)制作/购买产品样本或样板的直接开支——贵重物料以制作样本或样板并可能重用作销售用途,例如:钻石及黄金作珠宝样本/样板。
(2)广告开支,包括——
在香港、内地/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市场以外地区的广告。
如属互联网广告,涉及的保证金、分红、上架费用等开支为不获资助开支项目。
(3)来往香港及内地的交通及住宿开支,包括——
并非与项目措施有关的交通及住宿开支,或是由一般业务的巡视、联系、咨询或协商等而起的开支;
只在香港、内地/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市场的境内交通费用,而并非过境来往香港及内地的行程一部分开支;以及
香港、内地/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市场以外地区的交通及住宿开支。
(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
在陈列/销售点用作产品陈列用途的陈列架及家具;
礼品、纪念品或宣传用之奖品费;
娱乐或膳食费;
参加工商或专业团体的费用;以及
未有特定用途的支出,例如:杂费、意外开支等。

BUD专项计划经过逾10年的发展,已经有相对成熟的一套流程和规则。清晰厘定不同的要求和标准,能更好帮助企业尽快熟悉整个申请流程以及申请要求。整个BUD专项基金针对不同的细节情况都有相对应的实施要求。文章仅简单列举一些项目共同点。
如果您对BUD专项基金的申请有需要更详细了解,欢迎联系钮信融顾问,针对企业自身情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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