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专项基金香港政策补贴详细讲解 BUD专项基金都能获政府补助吗+ 查看更多
香港政府资助基金BUD专项基金介绍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2年6月推出“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简称“BUD专项基金”),以协助香港企业开拓及发展内地市场业务,把握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机遇。
为了给予企业提供更充裕的资金,香港政府再度提升“BUD专项基金”的支持力度,注资15亿港元,并增加每家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由400万港元增至700万港元。
“BUD专项基金”包括内地计划和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近些年,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内的经济体范围正不断壮大,以满足企业探索多样化市场的需求。
2018年8月,“BUD专项基金”正式开启海外市场,扩大到了东盟;
2020年1月,扩大至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的经济体;
2021年7月30日,日本和韩国相继加入;
2022年2月14日起,BUD专项基金“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的资助适用地域范围扩大到34个经济体,包括东盟十国(即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澳洲、智利、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格鲁吉亚、澳门、新西兰、日本、韩国、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墨西哥、荷兰、瑞典和英国。
如今,“BUD专项基金”资助适用地域范围的扩大,有助于企业把握经济机遇,提升其在内地市场及海外市场的竞争力。
BUD专项基金都有什么补贴申请
资助金额
资金是对等的,也就是说,政府最多支持单个项目的总批准支出的50%,企业必须承担不少于项目的总批准支出的50%。
在资金申请期内,每个企业最多可以收到“内陆计划”和“自由贸易协定计划”中批准的70个项目以及最大累计资金总额(“内陆计划”和“自由贸易协定计划”))是700万港币。
成立年限:香港公司至少成立1年营收300万整。
运营要求:在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即在香港有实质的经营场所:至少聘用2名香港本土员工及有缴纳强积金记录)
股权占比:(如申请企业涉及内地股权问题,需符合下列任意一项)
1)申请单位持有内地公司股权50%以上;
2)自然人股东持有香港申请公司30%及以上股权,持有内地公司股权50%以上;
3)申请的港司及内地公司,由同样数量的股东(自然人)100%持有。
公司在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以下有关文件以作证明:
(a)公司员工记录;
(b)公司财务报告记录;
(c)公司商业交易及营运记录。
Q:资助计划是否只限于中小企?
A:本资助计划不限于中小企,申请之公司只要是非上市公司,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 在香港登记及在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便符合申请资助的资格。
Q:哪些行业可申请此计划的资助?
A:此计划不设行业限制。申请的项目须透过發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或拓展内销市场以發展自贸协定的经济体业务为目的。
Q在自贸协定经济体当地暂时没有业务或营运的公司可否申请资助?
A:在自贸协定经济体当地暂时没有业务或营运的公司,只要是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 在香港註册及在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公司,而有意發展自贸协定的经济体业务,便符合申请资助的资格。
BUD专项基金按照1比1的形式资助申请的香港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以申请700万补贴!具体就是:每一家申请的香港企业最多可以获得70个扩展内地市场的项目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港币,所有项目加起来不超过700万港币。现阶段有香港公司的小伙伴,干万千万不要再错过【BUD】基金了,政府最高700万港币补贴首期可获批75%款额。